为何多数现代人,书顶多翻个十页就看不下去了?
你喜欢阅读吗?
喜欢用看故事文章吗?喜欢追网路小说吗?小时候网路尚未如现在人手一机发达时,我很喜欢阅读,报纸丶小说丶图书丶故事丶百科丶传记…任何书籍都爱看,回家时常打开一本书看一下午,也经常一整天泡在图书馆,再加上台湾的电视节目多数都会上字幕,一边当电视儿童一边学认字,阴错阳差地让我的认字能力比同龄的小朋友来得好,而且我喜欢写书法,即使连笔都握不稳,写得歪七扭八,边写边觉得自己沾染书香味,小朋友的伪大人世界。
上了国中之後,课业繁重,每天对着千篇一律的课本,背课文丶公式丶单字,压得我喘不过气,一有空档就想逃离课室,就算到了图书馆,满坑满谷的课外读物,很想看,然而一个接一个的考试,图书馆也只能当作K书中心用,渐渐地一并抛弃原本热爱的阅读,阅读量直落而下,後来索性不看书。(现在我深刻觉得要让小孩去玩,不然长大就像我这样,只顾着玩没定性)
而後,网路席卷世界,改变多数人的阅读习惯,
一页一页翻阅的气氛已经几乎消失殆尽,大家都在滑手机,由其来取得新资讯或看文章,曾经能花几个小时创造属於自己的阅读时光,变成三分钟一篇文章,内容太难字数太多图片太少…就直接跳过,连一碗泡面都没泡熟。
做甚麽事情都变得没有耐心,急急忙忙,换着主角,打开手机一滑就是一小时,突然看到时间,才惊觉好像甚麽都没做,网路的世界真的太有吸引力了,照片丶影片丶故事丶新闻丶体育丶八卦,约朋友吃饭最重要的是先打卡,叙旧话家常似乎已成次要,见面话讲不到三句,对着手机传讯息轻松三小时,手机一离开手,瞬间躁郁症,刚放下就想拿起。

这个场景你是否也很熟悉?正是目前生活写照?当我意识到这个情形,便开始减少手机使用,找一些事情让自己忙,比如说约朋友去喝咖啡,煮饭,外出时先把手机收起来,好好与许久不见的朋友打开累积许久的话匣子。
过去很喜欢用文字来抒发情感,把每天的生活感受化为一句句诗词,一篇篇故事,
不说你不知道,我还曾经获得百大部落客的头衔,只是以前工作及生活压力把我这种随心所欲的创作性格摧毁殆尽,甚麽是随心所欲呢?简单来说就是心情不好不写,工作太忙不写,肚子饿直接翻桌还是不写,书桌变成梳妆桌,化妆比看书有趣多了。
因缘际会下开始写书与专栏文章,重新启动中断许久的写作模式,而且专栏必须要固定写,没灵感也要挤出来,给自己小小的压力逼迫,无法任性妄为,要按时写作业,日复一日,一年後我开始越写越有感觉,儿时文字的乐趣再度回到身边。
某日写着写着,看着自己刚撰写出的篇章段落,电脑萤幕上的白底黑字,散发出一股魔力,别误会,我不是说我的文笔好到会让你着魔,更非古代武林高手练武练到走火入魔。文字本身经过数千年的演变,象形丶指事丶会意丶形声丶转注丶假借六种造字法则,其实仔细看,每一个文字都像是个图片,光是字体结构丶排列组合丶一个字一个字,无关乎内容,光是看着字的形状就能感受魅力。光看就能把人带入字里行间的世界,或许你会说我在作梦丶双鱼座的想像力也太丰富了吧,这样的说法我也认同,不过我想经常浸泡文字世界的人,亦能感受一二。
当我与几个英国女生一起开车征战澳洲荒野时,明明在荒郊野外搭帐篷,没水没电没蚊香,只有蚊子相伴的时候,她们仍然随身携带一本书,每晚都要打开头灯读个几篇才能好眠,直说阅读是她们一天最享受的时刻,一段完全属於自己的宁静时光。突然想起「三日不读书,面目可憎」这句话,现在想想莫怪乎当时经常灰头土脸,应该不只是内陆沙漠造成的。
若是你已经很久没有翻开书本,把手机放下,到书店逛逛随意挑选几本有兴趣的书本,试着在忙碌的行程排出一小时,点杯咖啡坐下来享受咖啡香与书香。
责任编辑/钟敏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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